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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注销上海仓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2019年第30号

  根据企业申请,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经本机关审查,同意上海仓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主动注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申请,具体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生产地址 1 上海仓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沪食药监械生产许20181456号 王立 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川南奉公路9373-9391号(单号) 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川南奉公路9373-9385号二楼;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川南奉公路9373号一楼

  特此公告。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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