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发电企业、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42号),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现就调整跨省区核电、水电上网电价通知如下:
一、秦山二期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998元(含13%的增值税,下同),秦山三期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481元。三峡水电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2613元,向家坝水电上网电价暂按每千瓦时0.2834元结算。(详见附表)
二、上述电价调整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执行。
附表:
跨省区核电、水电上网电价表
类型 发电企业 单位 调整后价格水平 核电 秦山二期 元/千瓦时 0.3998 秦山三期 元/千瓦时 0.4481 水电 三峡 元/千瓦时 0.2613 向家坝 元/千瓦时 0.283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