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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跨省区核电、水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相关发电企业、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42号),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现就调整跨省区核电、水电上网电价通知如下:

  一、秦山二期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998元(含13%的增值税,下同),秦山三期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481元。三峡水电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2613元,向家坝水电上网电价暂按每千瓦时0.2834元结算。(详见附表)

  二、上述电价调整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执行。

  附表:

跨省区核电、水电上网电价表

类型 发电企业 单位 调整后价格水平 核电 秦山二期 元/千瓦时 0.3998 秦山三期 元/千瓦时 0.4481 水电 三峡 元/千瓦时 0.2613 向家坝 元/千瓦时 0.2834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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